智能网联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已经由小范围测试验证转入技术快速演进、规模化应用发展的关键时期。当前,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发展路径已经成为行业共识,也是下一阶段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应用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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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及其产业发展意义重大
汽车担负经济复苏重要角色。2020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提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汽车作为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重点和突破口之一,具有很强的引领作用。目前,汽车产业正在进行新能源化转型,由电动化向智能化、网联化发展的关键期,已经取得显著成果。据统计,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约949.5万辆,乘用车L2级及以上智能驾驶渗透率为34.5%,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的市场产值约1.4万亿元。
智能网联汽车正在加速产业融合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汽车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其“定义”和属性已经发生变化,与能源、数据、通信、人工智能等产业之间的融合程度加深加强,多产业融合发展逐渐成为我国产业发展的新动力(300152)。目前,我国提出“车路云一体化”发展路径,将助推汽车产业与交通、通信、大数据、云计算、高精定位、能源等进一步融合,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智能网联汽车赋能交通管理、城市治理方式变革。“车路云一体化”系统的建设,能够将TRIM(道路信息系统)、VIM(车辆信息系统)感知系统与数字城市建设深度融合,实现智能驾驶与未来社区、医疗康养、数字消费的互联互通,建立起触达治理末梢的决策执行体系,为居民提供涵盖衣食住行的全周期的智慧化、定制化服务,推动交通管理和社会治理方式向精细化、智慧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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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先期智能网联汽车试点经验教训
车联网先导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简称“双智”试点)、交通先导应用等智能网联汽车试点为“车路云一体化”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为“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实施提供宝贵经验。但在试点过程中也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发展目标不明确。智能网联汽车试点是一个长期任务,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部分城市没有进行周密的顶层设计,试点任务内容、阶段和长期发展目标界定不清晰,出现了“为了荣誉而试点”、“为了试点而试点”的现象,造成资金、人才、时间和政策上的浪费。
二是实施和执行主体难担运营重任。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投入大、建设周期长、盈利性不强,因此社会资本投入的积极性不高,仍以政府资金为主。政府或政府主导的地方企业作为实施或执行主体,秉持建设项目思维,只是完成试点建设,不考虑试点商业模式和盈利空间,难以承担运营主体重任。
三是基础设施覆盖范围小,车企参与较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巨大,城市一般选择在核心区域、重点路口、重点路段部署设施,尚未形成连续的广域或全域智能网联环境,同时存在数据传输时延大、可靠性不高,这与汽车产品全国乃至全球的通用性要求之间存在不兼容,难以满足智能网联汽车广域规模化应用的实际需求。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不统一。多数城市不同试点的建设时间不同,牵头单位、建设区域也不同,基础设施存在多头建设问题,产权权属更是分散在公安、交通、住建、平台公司等多个主体,且遵循的标准不统一,难以兼容互通。
五是数据融通和价值挖掘困难。数据作为第五生产力,是系统实现商业回报的关键,目前城市尚未打通车联网数据与交通管理数据、城市治理数据之间的壁垒,也未形成基础数据治理、数据挖掘和数据交易模式,数据变现能力差,难以反哺建设和运营投入。
六是“重建设,轻运营”现象严重。智能网联汽车试点是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的系统工程,涉及交通、城建、能源、通信、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多个专业领域,建设上可以依托咨询机构统筹和政府部门协调,但运营上难以确定隶属的政府部门,且尚缺乏能力胜任的主体,造成设施建设完成后运营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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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议
经过智能网联汽车相关试点实践,全国累计完成改造3000余个路口,部署10000余套路侧设施,开放22000公里测试道路,累计8800万公里测试里程,我国已经具备“车路云一体化”系统全域覆盖和智能网联车辆规模化应用的技术和产品条件。建议城市结合五部委试点通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规模化示范应用和探索新型商业模式等要求,推进“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
一是编制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建议城市联合行业协会、咨询机构研究制定统一的“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切实做到省域城市间或城市内部系统“架构相同,标准统一,业务相通,安全可靠”。
二是明确试点实施主体。“车路云一体化”系统落地建设的是一套智能化基础设施体系,具体的实施主体要根据实际需求和具体建设内容予以确定。针对汽车驾驶测试、模型训练等需求和信号灯信息播报、网络通信、“车路云一体化”平台等设施建设,建议由图商或运营商负责承担实施,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标准不统一、数据不融通、应用商业模式不闭环等问题。
三是发挥平台企业投资和运营优势。针对“车路云一体化”系统设施建设和运营,建议借鉴“共享电动单车管理”模式,明确平台企业投资、运营和政府监管职能范围,即平台企业承担“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体系投资和运营管理,政府可以通过平台了解城市各部门业务管理服务信息并承担运营公司监管责任。
四是推进设施全域覆盖和车辆规模化应用。建议城市树立“车路云一体化”系统全域覆盖目标和分级分类建设原则线上十大实盘配资公司,持续推进基础设施体系广域规模化覆盖、跨城域互联互通,全域开放,通过存量车和增量车安装智能车载终端、红绿灯信息嵌入导航地图、鼓励企业投放具体场景应用的功能型无人车等方式,支持不同等级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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